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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日期:2021-08-09
点击数:3773
发布来源:昭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作者:昭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对鲁甸县人民医院的信任!
近期全球疫情反弹明显,变异病毒加速传播,多种因素叠加共振,持续推高疫情输入风险。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政府、卫健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要求,持续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管理,我院在严格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开展诊疗服务,切实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安全。现就本阶段门诊就诊管理须知,住院、陪护及探视管理须知,核酸检测须知,公告如下,请广大患者及家属知晓并做好相关准备。
一、门诊管理须知
1、疫情防控要求。
1) 体温≥37.3℃的人员,请到发热门诊筛查。
2) 来自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相关人员接触史的患者,请主动配合鲁甸县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管理。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患者及家属请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门诊。
3)持红码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并自觉配合做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持黄码有症状人员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的所有患者必须开展核酸检测,完善相关检查,在出核酸检测结果前须留观不得离开。持黄码无症状人员到预检分诊点登记,遵从医务人员指引走专门通道完成核酸检测。
4)中高风险地区的范围鉴定以国家及云南省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2、严格执行非急诊分时段就诊制度。
3、为减少医院人员聚集,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
老人、儿童或语言行动不能自理者就诊时,可有一位家属陪同。患者及家属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4、门诊患者及必要陪同的家属入院时,需规范佩戴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5、普通门诊患者就诊按照院内标识进入门诊大厅;急诊患者就诊通道开放时间为24小时,120由急救通道进入;发热患者按院内指示,由专用通道进入。
二、住院管理须知
1、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如实、详细填写旅居史、接触史及发热等流感样症状情况,若未如实填写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按国家相关法规承担法律责任。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患者请完成隔离要求后再办理住院手续。
2、陪护管理。
1) 所有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云南省健康码绿码方可入院。无上述检查结果的,在相应门诊开具申请单,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入院手续。
2) 我院所有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非必要不陪护原则。因病情确需陪伴的患者,实行准入管理:由科室主管医生、护士长评估同意后方可办理,原则上每位住院患者仅限一名陪护人员。家属须持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云南省健康码绿码,完成流行病学史评估及疫苗接种情况记录后,办理陪护证。经医务人员核查后进入病区。
3) 疫情期间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须相对固定,如确需更换陪护的,患者或家属应提前向病区护士长提出申请,替换人员需提供云南健康码绿码及本人14天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陪护人员在病区内须正确佩戴外科口罩,加强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病室内通风。在病房内要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不聚集,不聊天。
4)住院期间,患者(病情允许者)和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出入病区时必须服从门禁管理人员对患者及陪护人员相关信息的查验。陪护人员陪护证信息与本人不符者,不得进入病区。
5)陪护人员须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每日监测体温及其他相关症状,如出现发热、结膜炎、鼻塞、流涕、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干咳、咽痛、肌肉痛、乏力、腹泻等症状时,需立即告知科室医务人员,遵循医护人员要求到指定区域就诊并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6) 坚持陪护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病房的原则。陪护人员在陪伴期间出入病区仅限于陪同患者外出检查时,出入病区时要严格做好登记。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到院外其他区域,须经病房医护人员批准,返院时须重新检测核酸。
3、探视管理:禁止探视,鼓励电话、视频通话等形式的探视。
4、随着全国及云南省疫情趋势的变化及防控措施的调整,医院将对以上要求做出动态调整。
三、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须知
1、开具核酸检测申请单。
2、至2号楼门诊收费窗口缴费 。
3、携已缴费凭证至收费室后面,步梯旁“鼻咽拭子核酸标本采样”点采样,发热患者在感染病科前“发热患者鼻咽拭子标本采集”点采样 。
4、凭核酸申请单打印检测报告。
领取时间:●12:00前采样的,当日17:30后取报告●16:00后采样的,当日晚上20:00后取报告。
领取地点:医技楼4楼检验科。如需复查,检验科会电话通知。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祝您身体健康!
鲁甸县人民医院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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